鲁建执注函[2019]1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有关规定,经审查,于跃等16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闫文江等2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田翊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华小丽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转往外省注册条件, 高岩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 1. 于跃等16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闫文江等2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田翊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华小丽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转往外省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高岩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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