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谭学均等8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全莉等5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郞丽丽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沈秋安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刘洪祥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转往外省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并公告。
附件:1.谭学均等8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全莉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郞丽丽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沈秋安等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刘洪祥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转往外省注册人员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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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谭学均等8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全莉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附件3郎丽丽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附件4沈秋安等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附件5刘洪祥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转往外省条件人员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