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刘洪祥等6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李鹏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省转入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并公告。
附件:1.刘洪祥等6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李鹏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省转入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1:刘洪祥等6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李鹏等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省转入条件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