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颜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刘飞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刘恩杰等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奚强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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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许公告(2021)23号
附件:1.颜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2.刘飞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3.刘恩杰等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4.奚强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