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于修淮等930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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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许公告(2021)54号
附件:于修淮等930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