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善远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山东善远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准予许可;潍坊公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不予许可。
东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等2家机构申请注销所具备的检测资质,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
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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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许公告〔2022〕 36号
核准2022年第四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名单.docx
2022年四月份注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