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彬:
经调查核实,你在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重庆财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18年9月21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8〕84号),你于2018年10月23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鉴于你申请注销了监理工程师注册,已不具备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张强华
联系电话:010-58933576
建督撤字〔2018〕9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