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济南、烟台市自贸试验区,有关人员: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9月24 日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延期复核审批网址迁移至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shandong.gov.cn)。
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规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三、证书延期复核申请人需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延期复核操作使用说明(个人版)》(见附件1)步骤及要求完成网上上传延期复核相关材料。
四、受理延期复核审批的主管部门,应在承诺期限内按照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延期复核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受理延期复核审批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8/30/art_187917_10296456.html。
(二)技术支持
qq群号:1128118036;
电话:0531-82083241;
服务时间:工作日08:30-12:00、13:30-18:00。
附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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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延期复核操作使用说明(个人版)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