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令)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乳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12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531-82083293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街9号 1 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4号、5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编:250001
附件:1.
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第四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拟予以许可名单.doc
2020年第四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拟不予以许可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