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房字〔2017〕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山东康力集团有限公司、潍坊盛唐置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1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或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山东省级政务服务中心42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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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请延续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企业评审意见
2018年3月5日
附件:
申请延续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企业评审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评审意见
1
山东康力集团有限公司
延续二级资质
准予延续
2
潍坊盛唐置业有限公司
延续二级资质
准予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