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六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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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令)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531-82083289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街9号 1 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4号、5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编: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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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