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和《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鲁建设字〔2020〕12号)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技术指导和智囊参谋作用,经自愿申请、推荐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委员会专家应自觉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加强对国家、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学习研究,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
二、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适时调整。综合专业能力、个人履职、工作实绩等情况,移出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附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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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