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于2月2日起,将“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委托16设区市实施,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委托除济南、青岛、烟台以外其他设区市实施,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委托除济南、青岛、烟台以外其他设区市和临沂沂河新区、德州天衢新区实施,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委托临沂沂河新区实施,将“对聘用单位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委托临沂沂河新区和德州天衢新区实施(具体委托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日
文章转载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