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依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规定的通知》(济编办(2021) 52号) 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名称变更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济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经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根据三定方案取消济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加挂济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的牌子,印章只有公章1个,无财务章。
现予以公告。
济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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