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防工〔2021〕3号
各市(区、县)人防办,各有关监理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人防工程监理工作,提高监理人员从业能力和从业水平,按照国家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认定事》(国人防〔2020〕34号)要求和我办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8月份组织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业务人员从业能力评估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省内现有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乙级、丙级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山东省住建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拟从事人防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
2.参考人员社保关系在山东省内。
3.所在单位为山东省内工商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内容:《山东省人防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评估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见附件)。
方式:网上答题。题库随机出题,答题时间为60分钟,80分以上为合格。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济南市经十东路26777号)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9点至6月9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登录“山东人防企业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网址:http://39.98.153.80/garfsp/login_sd.html),在监理业务考试系统模块添加需要报名的人员。
3.报名人数:共2000人,每个监理单位报考人数不得超过10人。
4.参考人员请于8月1日和8月10日登录“山东人防企业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在监理业务考试系统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结果
1.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合格人员,自动生成电子结业证书。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作为满足人防工程乙级、丙级监理资质审批从业人员条件,可在人防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或监理员。
2.经考试合格的,人防监理人员资格有效期三年。
3.原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仍然有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培训机构、不指定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已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暂不报考。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前30分钟即可入场。考生进入考场需全程佩戴好口罩。考前15天内去往高、中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但无症状的考生,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前签订“疫情承诺书”。
请各市人防办将此通知及时告知辖区内监理企业,按要求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