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潍坊市雷特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潍坊市雷特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予以许可;莒县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3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不予许可。
特此公告。
附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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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许公告〔2021〕77号
2021年第六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