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龙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我部于2018年8月16日撤销了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你单位全资母公司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申请将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你单位,你单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我部于2018年11月2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8〕100号),你单位于2018年11月2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崔晶
联系电话:010-58933175
(此件主动公开)
建督撤字〔201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14日
抄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